利未記 7:15-25 新譯本 (CNV)

15. “為感恩而獻的平安祭的肉,只能在獻祭那日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

16. 他獻的供物若是還願祭,或是甘心祭,獻祭那日可以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17. 還剩下的祭肉,到了第三天,就要用火燒掉。

18. 如果在第三天吃平安祭的肉,必不蒙悅納,他獻上的也不再算為祭,因為祭肉已經成為不潔;吃這肉的人,必擔當自己的罪責。

19. “祭肉若是接觸了任何不潔,就不可以吃,要用火燒掉。潔淨的人才可以吃祭肉;

20. 身上不潔淨的人吃了獻與耶和華的平安祭的祭肉,那人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21. 人若是摸了任何不潔,或是人的污穢,或是牲畜的污穢,或是任何不潔淨的可憎之物,然後吃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的肉,那人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22. 耶和華對摩西說:

23.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所有公牛、綿羊或是山羊的脂肪,你們都不可吃。

24. 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的脂肪,可以作別的用途,只是你們決不可吃。

25. 因為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為火祭的牲畜的脂肪,那吃的人就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利未記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