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7:18 新譯本 (CNV)

如果在第三天吃平安祭的肉,必不蒙悅納,他獻上的也不再算為祭,因為祭肉已經成為不潔;吃這肉的人,必擔當自己的罪責。

利未記 7

利未記 7: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