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25-29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25. 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就要趕快與他講和,免得他把你送交給法官,法官交給警衛,你就下在監裏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就是有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27. 「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被扔進地獄。

馬太福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