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山上寶訓

1. 耶穌看見這一羣人,就上了山,坐下後,門徒到他跟前來,

2. 他開口教導他們說:

論福

3. 「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5. 謙和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土地。

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7.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

9. 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

10. 為義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迫害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要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很多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迫害他們。」

鹽和光

13.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論律法

17.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

19. 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人也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並如此教導人的,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

論發怒

21.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

2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

24. 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

25. 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就要趕快與他講和,免得他把你送交給法官,法官交給警衛,你就下在監裏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就是有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論姦淫

27. 「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被扔進地獄。

30. 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下地獄。」

論休妻

31. 「又有話說:『無論誰休妻,都要給她休書。』

3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除非是因不貞的緣故,否則就是使她犯姦淫了;人若娶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論起誓

33. 「你們又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 但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為天是上帝的寶座。

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京城。

36. 又不可指着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論報復

38. 「你們聽過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另一邊也轉過去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跟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論愛仇敵

43. 「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

45. 這樣,你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了。因為他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做嗎?

47. 你們若只請你弟兄的安,有甚麼比別人強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做嗎?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