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人也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並如此教導人的,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
21.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
2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
24. 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
25. 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就要趕快與他講和,免得他把你送交給法官,法官交給警衛,你就下在監裏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就是有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27. 「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被扔進地獄。
30. 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下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