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頭生的,就是牲畜中頭生屬耶和華的,人不可再將牠分別為聖,無論是牛是羊都是耶和華的。
27. 頭生的牲畜若是不潔淨的,就要按照所估定的價錢,再加上五分之一,把牠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照你的估價把牠賣了。
28. 「但一切永獻作當滅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作當滅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繼承的田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作當滅的都歸耶和華為至聖。
29. 凡從人中永獻作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處死。
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31. 人若要贖回這十分之一,就要另加五分之一。
32. 凡牛羣羊羣中的十分之一,就是一切從牧人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耶和華為聖。
33. 不可追究是好是壞,也不可取代;若一定要取代,所取代的和本來當獻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34. 這些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