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7:28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但一切永獻作當滅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作當滅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繼承的田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作當滅的都歸耶和華為至聖。

利未記 27

利未記 27: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