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7:23-30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23. 祭司就要依照你的估價,推算到禧年。當天,這人要將你所估的歸給耶和華為聖。

24. 到了禧年,那田地要退還給賣主,就是繼承那地的原主。

25. 凡你所估的價錢都要按照聖所的舍客勒:二十季拉是一舍客勒。

26. 「頭生的,就是牲畜中頭生屬耶和華的,人不可再將牠分別為聖,無論是牛是羊都是耶和華的。

27. 頭生的牲畜若是不潔淨的,就要按照所估定的價錢,再加上五分之一,把牠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照你的估價把牠賣了。

28. 「但一切永獻作當滅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作當滅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繼承的田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作當滅的都歸耶和華為至聖。

29. 凡從人中永獻作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處死。

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利未記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