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12-14 新译本 (CNVS)

12.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献十分之一。’

13. 税吏却远远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 神啊,可怜我这个罪人!’

14. 我告诉你们,这个人回家去,比那个倒算为义了。因为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谦卑的,必要升高。”

路加福音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