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3:18-22 新译本 (CNVS)

18. 他们的眼中也不怕 神。”

19. 然而我们晓得,凡律法所说的,都是对在律法之下的人说的,好让每一个人都没有话可讲,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 神的审判之下。

20. 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在 神面前得称为义,因为借着律法,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

21. 现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话可以证明: 神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

22. 就是 神的义,因着信耶稣基督,毫无区别地临到所有信的人。

罗马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