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5:33-37 新译本 (CNVS)

33. 你们曾经派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

34. 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但我说这些事,是要你们得救。

35. 约翰是一盏点亮的灯,你们情愿暂时在他的光中欢乐。

36.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赐给我要我完成的工作,就是我所要作的,证明我是父所差来的。

37. 差我来的父亲自为我作了见证。他的声音,你们从没有听过;他的容貌,你们从没有见过;

约翰福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