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壹书 5:7-15 新译本 (CNVS)

7. 原来作见证的有三样,

8. 就是圣灵、水和血,这三样是一致的。

9. 我们若接受人的见证, 神的见证就更强而有力了,因为这是 神为他的儿子作的见证。

10. 信 神的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 神的,就是把 神当作说谎的,因为他不信 神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

11. 这见证就是 神已经把永远的生命赐给我们,这生命是在他儿子里面的。

12. 凡有 神儿子的,就有生命;没有 神儿子的,就没有生命。

13. 我把这些事写给你们信 神的儿子之名的人,是要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14. 如果我们照着 神的旨意祈求,他必听我们;这就是我们对 神所存的坦然无惧的心。

15. 既然我们知道他听我们的祈求,我们就知道,我们无论求甚么,他必赐给我们。

约翰壹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