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2:13-27 新译本 (CNVS)

13. “如果人娶妻,和她同房之后,就恨她,

14. 捏造可耻的事毁谤她,破坏她的名誉,说:‘我娶了这个女子,和她亲近的时候,发现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15. 那少女的父母就要把那少女的贞洁凭据拿出来,带到城门去见本城的长老。

16. 少女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把我的女儿给这人作妻子,他却恨她,

17. 捏造可耻的事毁谤她,说:“我发现你的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的凭据。’于是,他们就把衣服铺在那城的长老面前。

18. 那城的长老要把那人捉住,惩罚他,

19. 罚他一千一百四十克银子,交给那少女的父亲,因为他破坏了一个以色列处女的名誉;那少女仍要作他的妻子,终生不能休她。

20. 但如果这事是真的,少女没有贞洁的凭据,

21. 就要把那少女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把她打死,因为她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在她父家行了淫乱;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去。

22. “如果发现有人和有夫之妇同寝,就要把奸夫淫妇二人都处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了。

23. “如果有个少女,本来是处女,已经许配了人,有人在城里遇见了她,和她同寝,

24. 你们就要把他们二人带到当地的城门口,用石头打死他们。那少女该死,是因为她虽在城里,却没有呼叫;那男人该死,是因为他玷污了邻舍的妻子;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5. 如果有人在田间遇见了已经许配人的少女,拉住她,和她同寝,只要把那和她同寝的人处死。

26. 但你不可对付那少女,她并没有该死的罪。这件事就像一个人忽然起来攻击自己的邻舍,你把他杀了一样。

27. 因为那人在田间遇见那少女,那已经许配人的少女呼叫了,却没有人救她。

申命记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