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1:15-23 新译本 (CNVS)

15. “如果人有两个妻子,一个是他喜爱的,一个是他不喜爱的,两个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他不喜爱的妻子生的;

16. 到了他把所有的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日子,他不可把他喜爱的妻子的儿子立为长子,排在他不喜爱的妻子的儿子以上,他才是长子;

17. 却要承认他不喜爱的妻子的儿子为长子,把所有的产业分两分给他,因为这儿子是他强壮有力的时候所生的头生子,长子的权利本是属于他的。

18. “如果人有忤逆倔强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父母管教他以后,他还是不听从;

19. 他的父母就要捉住他,把他带到当地的城门,去见本城的长老,

20. 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忤逆倔强,不听从我们的话,是个贪食好酒的人。’

21. 全城的人就要用石头打死他;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听见了,就都惧怕。

22. “如果人犯了该死的罪,被处死以后,你就把他挂在木头上;

23. 他的尸体不可留在树上过夜,必须在当日把他埋葬,因为被挂在木头上的,是受 神咒诅的;这样,你就不至于玷污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了。”

申命记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