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1-9 新译本 (CNVS)

1. “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个支派,在以色列中,必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的,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他们应得的一份。

2. 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就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应许他们的。

3. “祭司从人民应得的分是这样:人无论是献牛或是献羊,要把前腿、两腮和胃给祭司。

4. 你也要把初熟的五谷、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给他。

5. 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的各支派中把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的子孙,可以常常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供祭司的职。

6. “如果有住在以色列中任何一座城里的利未人,离开了那里,一心一意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

7. 他就可以奉耶和华他的 神的名供职,像他的众兄弟利未人在那里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一样。

8. 除了他从父家承受的产业以外,他还可以得着和他的兄弟相等分量的祭物。

9. “你到了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的那地的时候,那些外族人可厌可恶的事,你不可学习去行。

申命记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