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4:2-15 新译本 (CNVS)

2. 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你的 神的圣洁子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们,特作他自己的子民。

3. “可厌恶之物,你都不可吃。

4. 你们可以吃的牲畜是以下这些:牛、绵羊、山羊、

5. 鹿、羚羊、赤鹿、野山羊、麋鹿、野羊、野鹿。

6. 在走兽中,分蹄成两蹄趾,又反刍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7. 但是那些反刍或分蹄的走兽中,你们不可吃的有:骆驼、兔子和石貛,因为牠们反刍却不分蹄,就对你们不洁净。

8. 至于猪,因为牠分蹄却不反刍,就对你们不洁净。牠们的肉,你们不可吃;牠们的尸体,你们不可触摸。

9. “在水中,你们可以吃的,有以下这些:有鳍有鳞的,你们都可以吃。

10. 没有鳍没有鳞的,你们都不可吃;这是对你们不洁净的。

11. “洁净的鸟类,你们都可以吃。

12. 你们不可吃的鸟类有以下这些:鹰、狗头鹰、红头鹰、

13. 鸢、隼、黑隼,以及这一类的鸟;

14. 乌鸦和这一类的鸟;

15. 驼鸟、夜鹰、海鹰、雀鹰,以及这一类的鸟;

申命记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