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的儿女,不可为了死人割伤自己的身体,也不可使你们的额上光秃;
2. 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你的 神的圣洁子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们,特作他自己的子民。
3. “可厌恶之物,你都不可吃。
4. 你们可以吃的牲畜是以下这些:牛、绵羊、山羊、
5. 鹿、羚羊、赤鹿、野山羊、麋鹿、野羊、野鹿。
6. 在走兽中,分蹄成两蹄趾,又反刍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7. 但是那些反刍或分蹄的走兽中,你们不可吃的有:骆驼、兔子和石貛,因为牠们反刍却不分蹄,就对你们不洁净。
8. 至于猪,因为牠分蹄却不反刍,就对你们不洁净。牠们的肉,你们不可吃;牠们的尸体,你们不可触摸。
9. “在水中,你们可以吃的,有以下这些:有鳍有鳞的,你们都可以吃。
10. 没有鳍没有鳞的,你们都不可吃;这是对你们不洁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