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6:10-14 新译本 (CNVS)

10. 第八天,他要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11.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赎那因死人而玷污的罪;他要在当天使他的头成为圣洁,

12. 使他重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又要带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以前的日子无效,因为他的离俗被玷污了。

13. “‘拿细耳人的律例是这样:离俗的人的日子满了那天,人要把他带到会幕的门口;

14. 他要把供物献给耶和华,就是献一只完全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完全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一只完全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

民数记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