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35:10-21 新译本 (CNVS)

1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过约旦河,进到迦南地的时候,

11. 就要选择几座城,给你们作避难城,让误杀人的,就是无心杀死人的,可以逃到那里。

12. 它们可以作你们逃避报仇者的避难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直到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判。

13. 你们指定的城,要给你们作六座避难城。

14. 在约旦河东面,你们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你们也要分出三座城,都要作避难城。

15. 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外族人,以及他们中间居住的人作避难城,使无心杀人的人,都可以逃到那里去。

16. “‘如果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把人打死,他就是故意杀人的;故意杀人的必被处死。

17. 如果人手里拿着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人,以致把人打死,他就是故意杀人的;故意杀人的必被处死。

18. 如果人手里拿着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人,以致把人打死,他就是故意杀人的;故意杀人的必被处死。

19. 报血仇的,要亲自把那故意杀人的杀死;一遇见他,就可以杀死他。

20. 如果人因怀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着向人扔东西,以致把人打死;

21. 或者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把人打死;那打人的,必被处死,因为他是故意杀人的;报血仇的一遇见凶手,就可以杀死他。

民数记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