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 7:54-73 新译本 (CNVS)

54. 巴洗律的子孙、米希大的子孙、哈沙的子孙、

55. 巴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

56. 尼细亚的子孙和哈提法的子孙。

57. 所罗门仆人的子孙的数目记在下面: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58. 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吉德的子孙、

59. 示法提雅的子孙、哈替的子孙、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和亚们的子孙。

60. 作殿役的和所罗门仆人的子孙共三百九十二人。

61. 以下这些人是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亚顿和音麦上来的,可是他们无法证明他们的父家或世系是以色列人。

62. 这些人是第莱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和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四十二人。

63. 祭司中,有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和巴西莱的子孙;巴西莱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一个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

64. 这些人查考族谱的记录,却找不着,因此他们算为不洁净,不能作祭司。

65. 省长告诉他们不可吃至圣之物,直等到有能用乌陵和土明来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66. 全体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

67. 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又有男女歌唱者二百四十五人。

68. 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

69. 骆驼四百三十五匹和驴子六千七百二十头。

70. 有些族长为了这工程而捐献;省长捐给库房金子八公斤、碗五十个和祭司的礼服五百三十件;

71. 族长捐给这工程的库房金子一百六十八公斤、银子一千二百五十公斤。

72. 其余的人民捐献金子一百六十八公斤,银子一千一百四十公斤、祭司的礼服六十七件。

73. 于是祭司、利未人、守门的、歌唱者、一部分人民、作殿役的,和以色列众人都住在自己的城里。

尼希米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