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 11:1-10 新译本 (CNVS)

1. 有一根好象量尺的芦苇赐给了我,又有话说:“你起来,把 神的圣所和祭坛,以及在里面敬拜的人,都量一量、数一数。

2. 但圣所外面的院子,不要量它,因为它已经给了外族人,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

3. 我要赐能力给我那两个穿著麻衣的见证人,他们要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4. 他们就是站在全地之主面前的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

5. 如果有人想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吞灭他们的仇敌。凡是想要伤害他们的,都必这样被杀。

6. 他们有权柄在他们传道的日子叫天闭塞不下雨,又有权柄掌管众水,使水变成血,并且有权柄可以随时随意用各样灾难击打全地。

7. 他们作完了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上来的兽要跟他们作战,胜过他们,把他们杀死。

8. 他们的尸首要倒在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寓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就是他们的主被钉十字架的地方。

9. 从各民族、各支派、各方言和各邦国中,都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人把尸首安放在坟墓里。

10. 住在地上的人为了他们的缘故,就欢喜快乐,彼此送礼,因为这两位先知曾经使他们受痛苦。

启示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