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 19:10 新译本 (CNVS)

你们住在各城里的同胞带到你们面前的一切诉讼,无论是流血的事件,或是有关律法、诫命、律例和典章的诉讼,你们总要警告他们,免得他们得罪耶和华,以致耶和华的烈怒临到你们和你们的同胞身上;你们必须这样行,就没有罪了。

历代志下 19

历代志下 1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