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到了禧年,买主就要交出那地归耶和华为圣,像永属耶和华的圣地一样,归祭司为产业。
22. 如果人把买来的田地,不是自己承受为业的田地,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
23. 祭司就要按照你的估价,给他计算,直到禧年为止;价值多少,他必须当天付给你估定的价银,表示把那地献给耶和华为圣。
24. 到了禧年,那地要归还卖主,就是归还那承受那地为业的原主。
25. 你的一切估价,都要照着圣所衡量银子的标准。
26. “唯独牲畜的头一胎,无论是牛或是羊,既然头一胎是属于耶和华的,人就不能再把牠分别为圣,因为这本是耶和华的。
27. 但如果是不洁净的牲畜,他就要按照你的估价,加上五分之一把牠赎回;如果不赎回,就要按照你的估价卖掉。
28. “一切永属耶和华的圣物,就是人永献给耶和华的物,无论是人或是牲畜,或是他承受作产业的田地,都不可以变卖,也不可以赎回;一切永献之物都是归耶和华为至圣的。
29. 如果有人永献牲畜作永属耶和华的圣物,就不可赎回;必须把牠杀死。
30. “地上的一切,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或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
31. 如果人一定要赎回这十分之一,除物价以外,还要加上五分之一。
32. 牛群和羊群的十分之一,就是一切从牧人杖下经过的,每第十只都是归耶和华为圣的。
33. 人不可理会是好或是坏,也不可把牠更换;如果一定要更换,本来的与更换的,都要分别为圣,不能赎回。”
34. 以上这些就是耶和华在西奈山,为以色列人吩咐摩西的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