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7:10-24 新译本 (CNVS)

10. 不可更换,也不可代替;无论是好的换坏的,或是坏的换好的,都不可以。如果人一定要以另一只牲畜代替以前所许的牲畜献上,那么以前所许的和用来交换的,都要分别为圣。

11. 所许的若是不洁净的牲畜,人不能把牠献给耶和华为供物,就要把牲畜牵到祭司面前;

12. 祭司要按牲畜的好坏估价;祭司估价多少,就是多少。

13. 如果他一定要把牲畜赎回,就要按你的估价,多付五分之一。

14. “如果有人把房屋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祭司要按房屋的好坏估价,祭司估价多少,就定它价值多少。

15. 把自己房屋分别为圣的人,如果要赎回房屋,就要按你估定的价银,多加五分之一,房屋才可以归他。

16. “如果有人把自己产业的一部分,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你的估价要根据那地的撒种量:每撒大麦二十公斤,估价五百七十克银子。

17. 如果他从禧年起,把自己的田地分别为圣,就要按照你的估价定那田地的价值。

18. 如果他在禧年以后,把自己的田地分别为圣,祭司就要照着到下一个禧年所剩余的年数,给他计算价银,然后从你的估价减去这价银。

19. 把自己田地分别为圣的人,如果一定要赎回田地,就要按你的估价,多付五分之一,田地才可以归他。

20. 如果他不赎回田地,而卖给别人,他就再也不能赎回田地了。

21. 到了禧年,买主就要交出那地归耶和华为圣,像永属耶和华的圣地一样,归祭司为产业。

22. 如果人把买来的田地,不是自己承受为业的田地,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

23. 祭司就要按照你的估价,给他计算,直到禧年为止;价值多少,他必须当天付给你估定的价银,表示把那地献给耶和华为圣。

24. 到了禧年,那地要归还卖主,就是归还那承受那地为业的原主。

利未记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