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5:32-38 新译本 (CNVS)

32. 至于利未人的城,就是他们所得为业的城,其中的房屋,利未人有随时可以赎回的权利。

33. 如果一个利未人在他所得为业的城里,没有赎回已经卖了的房屋,到了禧年,买主仍要交出退还;因为利未人城里的房屋,是他们在以色列人中的产业。

34. 只是他们城郊之地不可出卖,因为是他们永远的地业。

35. “如果你的兄弟贫穷,在你那里手头拮据,你要资助他,使他可以与你一同生活,像旅客寄居的一样。

36. 你不可向他收取高利,却要敬畏你的 神,使你的兄弟可以与你一同生活。

37. 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息;借粮给他,也不可要他多还。

38.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曾经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要把迦南地赐给你们,而且要作你们的 神。

利未记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