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2:12-22 新译本 (CNVS)

12. 祭司的女儿若是嫁给外族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

13. 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而且没有孩子,又回到自己的父家,像她年轻的时候一样,她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任何外族人都不可吃。

14. 人若是误吃了圣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与圣物一起交给祭司。

15.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献上给耶和华的圣物,

16. 免得他们因吃了圣物而担当罪孽过犯;因为我是使他们分别为圣的耶和华。”

17. 耶和华对摩西说:

18. “你要告诉亚伦和亚伦的儿子,以及所有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任何以色列家的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奉献供物的时候,无论是为还愿,或是甘心献给耶和华的燔祭,

19. 就要把没有残疾的公牛,或公绵羊,或公山羊献上,才蒙悦纳。

20. 有残疾的,你们都不可献上,因为这是不蒙悦纳的。

21. 人若是为了还愿,或是甘心把牛羊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总要献上一只完全、没有任何瑕疵的祭物,才蒙悦纳。

22. 瞎眼、折伤、残废、伤口溃疡、长癣或生疹的牲畜,你们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不可把这些当作火祭放在祭坛上献给耶和华,

利未记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