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女人若是亲近任何走兽,与牠交合,你们要杀了那女人和走兽;必要把他们处死;他们必须承担流血的罪责。
17. “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或是异父同母的,他见了她的下体,她也见了他的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二人必要从自己族人的眼前被剪除。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体,必须担当自己的罪孽。
18. 如果有人与患血漏病的妇人同睡,揭露了她的下体,就揭露了她的血源,妇人也揭露了她自己的血源,他们二人必要从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19. 你不可揭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因为这是揭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这样作的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孽。
20. 如果有人与叔伯的妻子同睡,就是揭露了叔伯的下体,这样作的人要担当自己的罪;他们必无子女而死。
21. 如果有人娶了兄弟的妻子为妻,这是污秽的事,揭露了自己兄弟的下体;这样作的人必无子女。
22.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一切典章,免得我将要领你们进去居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来。
23. 我从你们面前逐出的各民族,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事,所以我厌恶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