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8:4-9 新译本 (CNVS)

4.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要遵照奉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5. 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和典章;人应该遵行这些,按照它们生活,我是耶和华。

6. “你们任何人都不可亲近骨肉之亲,揭露她的下体;我是耶和华。

7. 你不可揭露你父亲的下体,就是你母亲的下体;她是你的母亲,你不可揭露她的下体。

8. 你父亲的妻子的下体,你不可揭露;那本是你父亲的下体。

9. 你姊妹的下体,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或是异父同母的,是在家里生的,或是在外面生的,你都不可揭露她们的下体。

利未记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