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8:10-24 新译本 (CNVS)

10. 你的孙女,或是你的外孙女的下体,你都不可揭露,因为她们的下体就是你自己的下体。

11. 你的继母为你父亲所生的女儿的下体,是你的妹妹,你不可揭露她的下体。

12. 你不可揭露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

13. 你不可揭露你姨母的下体;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

14. 你不可揭露你叔伯的下体,不可亲近他的妻子,她本是你的婶母。

15. 你不可揭露你儿媳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子,你不可揭露她的下体。

16. 你不可揭露你兄弟妻子的下体;那本是你兄弟的下体。

17. 你不可揭露一个妇人的下体,又揭露她女儿的下体;不可娶她的孙女,或是她的外孙女,揭露她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是丑恶的事。

18. 妻子还活着的时候,你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她的情敌,揭露她的下体。

19. “在污秽不洁中的妇女,你不可亲近她,揭露她的下体。

20. 你不可与你同伴的妻子私通,因她而玷污自己。

21. 你不可把你的子孙献给摩洛,也不可亵渎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华。

22. 你不可与男人同睡交合,像与女人同睡交合一样,这是可憎的事。

23. 你不可与任何走兽同睡交合,因牠而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走兽面前,与牠交合;这是逆性的事。

24. “你们不可让这些事的任何一件玷污自己,因为我将要从你们面前赶出去的各族,就是被这些事玷污了自己。

利未记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