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4:10-16 新译本 (CNVS)

10. “第八天,他要取两只没有残疾的公羊羔和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又要把调油的细面三公斤作素祭,以及三分之一公升油一同取来。

11. 行洁净礼的祭司领那求洁净的人拿着这些祭物站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面前。

12. 祭司取一只公羊羔,献作赎愆祭,取三分之一公升油一同献上;祭司把这两样当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

13. 他要在圣洁的地方,就是宰杀赎罪祭牲和燔祭牲的地方,宰杀那只公羊羔,因为赎愆祭牲,像赎罪祭牲一样,是至圣的,要归祭司;

14. 祭司要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得洁净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以及右脚的大拇趾上。

15. 祭司又从那三分之一公升油中,取出一点来,倒在自己的左掌里;

16. 把右手的一个指头,蘸在左掌的油里,在耶和华面前用指头把油弹七次。

利未记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