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1:41-47 新译本 (CNVS)

41. “所有在地上爬行的动物,都是可憎之物,都不可吃。

42. 凡是用肚子,或用四足或是多足在地上爬行的动物,你们都不可吃,因为牠们是可憎之物。

43. 你们不可因任何爬行的动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也不可因牠们玷污自己,以致不洁净。

44. 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所以你们要使自己成为圣洁。你们要分别为圣,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不可因在地上爬行的任何动物玷污自己,

45. 因为我是耶和华,曾把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为要作你们的 神;你们要分别为圣,因为我是圣洁的。”

46. 以上就是有关走兽、飞禽、所有在水中游行的动物,和所有在地上爬行的动物的律例,

47. 为要把不洁净的和洁净的,可吃的生物和不可吃的生物,分别出来。

利未记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