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 22:6-15 新译本 (CNVS)

6. “如果火烧起来,烧着了荆棘,以致把别人堆积的禾捆、竖立的庄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须赔偿。

7. “如果人把银子或家中物件交给邻舍看守,这些东西从那人的家被偷去;如果把窃贼抓到了,窃贼就要双倍偿还。

8. 如果找不到窃贼,那家主必要到审判官那里,查明他有没有下手拿去邻舍的财物。

9. 任何争讼的案件,无论是为了牛、驴、羊、衣服,或是甚么遗失了的东西,如果一方说:‘这是我的’,这样,双方的案件就要带到审判官面前,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双倍偿还给他的邻舍。

10. “如果人把驴、牛、羊,或是任何牲畜交给邻舍看守,牲畜死亡、受伤,或是被赶去,又没有人看见,

11. 两人必须在耶和华面前起誓,表明他没有下手拿去邻舍的财物;如果物主接受那誓言,看守的人就不必赔偿。

12. 如果牲畜真的从看守的人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偿给物主。

13. 如果真的被野兽撕碎了,看守的人就要把被撕碎的带来作证据,这样,他就不必赔偿。

14. “如果人向邻舍借甚么,所借的无论是受了伤,或是死了,物主不在场,借的人就必须偿还。

15. 如果物主在场,他就不必偿还;若是雇来的,也不必偿还,因为他为雇价来的。

出埃及记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