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48:10-18 新译本 (CNVS)

10. 献给祭司的圣地,北边长十二公里半,西边宽五公里,东边宽五公里,南边长十二公里半。

11. 这地要归给祭司,就是撒督子孙中分别为圣的。他们守我所吩咐的职责;以色列人走迷路的时候,他们不像利未人那样走迷路。

12. 因此,从所献的圣区要有一块地献给祭司,作为至圣之地。这地沿着利未人的地界。

13. 沿着祭司的地界要有一块地献给利未人,长十二公里半,宽五公里。祭司的地也是长十二公里半,宽五公里。

14. 这地的任何部分不可变卖,不可交换,也不可转让给别人,因为它是这地中最好的一份,是归耶和华为圣的。

15. “所剩下的地,宽两公里半,长十二公里半,要作俗地,供城市、居民和郊野之用。城要在其中。

16. 城的大小是这样:北边二千二百五十公尺,南边二千二百五十公尺,东边二千二百五十公尺,西边二千二百五十公尺。

17. 城要有郊野,北边一百二十五公尺,南边一百二十五公尺,东边一百二十五公尺,西边一百二十五公尺。

18. 这俗地两旁剩下的地,沿着所献的圣区的长度计算,东边五公里,西边五公里,也沿着所献的圣区。这些地的出产要给城里的工人作食物。

以西结书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