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把抵押归还,把抢夺人的物件偿还,遵行赐生命的律例,不作恶事,他就必存活,不致死亡;
16.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和正直的事,就必存活。
17. “你本国的人还说:‘主所行的不公平。’其实他们所行的才是不公平。
18. 义人若离开他的义,去行恶事,他就必因此死亡;
19. 恶人若离开他的恶,去行公平和正直的事,他就必因此存活。
20. 你们还说:‘主所行的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照着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
21. 在我们被掳以后的第十二年十月初五日,有人从耶路撒冷逃到我这里来,说:“城已经被攻陷了。”
22. 那人来到的前一天晚上,耶和华的手按在我身上,开了我的口。到了早晨,那人来到我这里,我的口已经开了,不再作哑巴。
23.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24. “人子啊!那些住在以色列地废墟里的人常说:‘亚伯拉罕一个人就得了这地为业;我们人数众多,这地更应该给我们为业。’
25. 因此,你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这样说:你们吃带血的祭肉,举目仰望你们的偶像,并且流人的血,你们还可以得这地为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