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我在旷野也曾经向他们举手起誓,必不领他们到我赐给他们的流奶与蜜之地,就是万邦中最荣美的地。
16. 因为他们弃绝了我的典章,没有遵行我的律例,亵渎了我的安息日;他们的心随从自己的偶像。
17. 虽然这样,我的眼还是顾惜他们,不毁灭他们;我没有在旷野把他们灭绝。
18. “‘我在旷野对他们的儿女说:不要遵行你们祖先的律例,不要谨守他们的典章,也不要因他们的偶像玷污自己。
19.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你们要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把它们实行出来。
20. 你们要把我的安息日分别为圣,作我与你们之间的凭据,使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21. 可是他们的儿女背叛了我,没有遵行我的律例,也没有谨守实行我的典章,亵渎了我的安息日;那时我说我要把我的烈怒倒在他们身上,在旷野向他们发尽我的怒气。
22. 然而我为了我名的缘故缩手,没有这样作,免得我名在列国的人眼中被亵渎;我曾在他们眼前把以色列人领出来。
23. 我在旷野也曾经向他们举手起誓,要把他们分散在列国,四散在万邦;
24. 因为他们没有遵守我的典章,弃绝了我的律例,亵渎了我的安息日,他们的眼目注视着他们祖先的偶像。
25. 因此,我也把不好的律例和不能藉以存活的典章赐给他们;
26. 他们使所有头生的都经火作供物,所以我让他们玷污自己,好叫他们惊惶,知道我是耶和华。’
27. “因此,人子啊!你要告诉以色列家,对他们说:‘主耶和华这样说:你们的列祖在对我不忠的这事上亵渎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