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16:39-51 新译本 (CNVS)

39. 我要把你交在他们手里,他们要拆毁你的高冈,破坏你的高坛,剥去你的衣服,夺去你美丽的珠宝,只留下你赤露的身躯。

40. 他们必带一大群人上来攻击你,用石头打死你,用他们的刀把你砍碎。

41. 他们也要用火烧你的房屋,在许多妇人面前向你施行审判。我必止住你的淫行,也必使你不再把诱人行淫的礼物送给人。

42. 这样我向你发的烈怒就可以平息,我的妒忿也可以离开你;我可以安静,不再恼怒了。

43. 因为你不追念你年幼的日子,反而在这一切事上惹我发怒;看哪!我必照着你所行的报应在你头上,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在你一切可憎的事以外,你岂不是还行了这淫乱的丑事吗?

44. “‘凡引用俗语的,必用这俗语指着你说:有其母,必有其女。

45. 你实在是你母亲的女儿,她厌弃自己的丈夫和儿女;你实在是你姊妹的姊妹,她们厌弃她们的丈夫和儿女;你们的母亲是赫人,你们的父亲是亚摩利人。

46. 你的姊姊是撒玛利亚,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的北面;你的妹妹是所多玛,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的南面。

47. 你不但行她们所行的,作她们所作的可憎之事,而且你还以那些事为小,你一切所行的比她们更坏。

48. 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的妹妹所多玛和她的女儿们,都没有行过像你和你女儿们所行的事。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

49. 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女儿们都骄傲自大,粮食丰足,生活安逸,却没有帮助困苦和贫穷的人。

50. 她们自高自傲,在我面前行了可憎的事;我看见了,就把她们除掉。

51. 撒玛利亚所犯的罪还不及你所犯的一半;你所行的可憎之事比她更多,以致你的姊妹因你所行的一切可憎之事而显为义。

以西结书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