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我从祭司首领中选派了十二人,以及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与他们在一起的十位兄弟,
25. 把金子、银子和器皿,就是王和他的谋士、领袖,以及在那里的以色列众人献给我们神殿的礼物,都称了交给他们。
26. 我称了交在他们手中的银子,有二十二公吨,银器重三千四百公斤、金子三千四百公斤。
27. 金碗二十个,价值八公斤半;上好而发亮的铜器两个,像黄金那样宝贵。
28. “我对他们说:‘你们是归耶和华为圣的,器皿也是神圣的,金银是甘心献给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的礼物。
29. 你们要谨慎看守,直到你们在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库房里,在祭司长和利未人的领袖,以及以色列人的族长面前,过了秤。’
30. 于是祭司和利未人把称过了的金银和器皿收下,带到耶路撒冷我们 神的殿里。
31. “正月十二日,我们从亚哈瓦河启程,往耶路撒冷去。我们的 神的手保佑我们,拯救我们脱离仇敌和在路上埋伏的人的手。
32. 我们到了耶路撒冷,在那里住了三天;
33. 第四天,在我们 神的殿里,金银和器皿都过了秤,交在乌利亚祭司的儿子米利末的手中;与他在一起的有非尼哈的儿子以利亚撒;与他们在一起的还有利未人耶书亚的儿子约撒拔和宾内的儿子挪亚底。
34. 一切物品按着数目称过;同时每件的重量都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