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2. 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
3. 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
4. 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5.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
6. 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
7. 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吗?
8. 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9.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
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11.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12.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
13.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