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
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4.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13. 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