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4:1-6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1.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2. 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3. 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4. 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 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5. 「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6. 「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

申命记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