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杀的,
2. 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直量到四围的城邑,
3. 看哪城离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
4. 把母牛犊牵到流水、未曾耕种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
5. 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拣选了他们事奉他,奉耶和华的名祝福,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判断。
6. 那城的众长老,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
7. 祷告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
8. 耶和华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这样,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9. 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掉流无辜血的罪。」
10. 「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 神将他们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们去。
11. 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
12. 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她便要剃头发,修指甲,
13. 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然后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14. 后来你若不喜悦她,就要由她随意出去,决不可为钱卖她,也不可当婢女待她,因为你玷污了她。」
15. 「人若有二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的、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