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9:10-15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10. 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

11. 「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

12. 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

13. 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14. 「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承受为业之地,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15. 「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申命记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