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4:7-25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8. 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9.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10. 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11.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12. 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13. 鹯、小鹰、鹞鹰与其类,

14. 乌鸦与其类,

15. 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16. 鸮鸟、猫头鹰、角鸱、

17. 鹈鹕、秃雕、鸬鹚、

18. 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19.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

20.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21. 「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 神为圣洁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22. 「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23. 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

24. 当耶和华—你 神赐福与你的时候,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

25. 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 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申命记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