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2:1-9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1. 「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

2. 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

3. 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

4. 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 神。

5. 但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

6. 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7. 在那里,耶和华—你们 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就都欢乐。

8.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

9. 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安息地,所给你的产业。

申命记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