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5:19-28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19. 要叫妇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

20. 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与你行淫,

21. (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愿耶和华叫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成了誓语;

22. 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要叫你的肚腹发胀,大腿消瘦。』妇人要回答说:『阿们,阿们。』

23. 「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

24. 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

25. 祭司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拿到坛前;

26. 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作为这事的纪念,烧在坛上,然后叫妇人喝这水。

27. 叫她喝了以后,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诅。

28. 若妇人没有被玷污,却是清洁的,就要免受这灾,且要怀孕。

民数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