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29:2-12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2. 你们要将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七只,作为馨香的燔祭献给耶和华。

3. 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

4. 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

5. 又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

6. 这些是在月朔的燔祭和同献的素祭,并常献的燔祭与同献的素祭,以及照例同献的奠祭以外,都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7. 「七月初十日,你们当有圣会;要刻苦己心,什么工都不可做。

8. 只要将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没有残疾的,作为馨香的燔祭献给耶和华。

9. 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

10. 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

11. 又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这是在赎罪祭和常献的燔祭,与同献的素祭并同献的奠祭以外。」

12. 「七月十五日,你们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向耶和华守节七日。

民数记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