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3:15-25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 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17. 我是这么说, 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19.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20.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 神却是一位。

21. 这样,律法是与 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22.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23.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24.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加拉太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