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13.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 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17. 我是这么说, 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