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2:10-18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10.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

11. 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12. 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

13. 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14.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

15.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

16. 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17. 耶和华对摩西说:

18. 「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献供物,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

利未记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