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1:10-17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10. 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11. 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它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

12. 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13. 「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14. 鹞鹰、小鹰与其类;

15. 乌鸦与其类;

16. 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17. 鸮鸟、鸬鹚、猫头鹰、

利未记 11